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文資字第1027400501D號
主旨:登錄「粧佛」為本縣「傳統藝術」。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暨「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6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
名稱:粧佛。
分類:傳統藝術(傳統工藝美術)。
保存者或保存團體之基本資料:
(一)姓名(團體名):陳明洲。
(二)聯絡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民生路56號。
登錄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登錄理由
1.兼具泉、福兩流派佛體粧佛特色。
2.技法精湛,兼擅木雕、泥塑。
3.粧佛技藝精通,具創新能力。
4.雕造本土神像,具地方特色。
(二)法令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暨「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6條規定辦理。
技藝特色:
三十餘年泉洲派工藝,融合泥塑及林派工藝精髓。堅持傳統古法,從開釜、粗胚、修光、漆線等皆由洲司親作,為難得之工藝寶瑰。創作以佛像為主,亦有藝品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