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登錄「北港金聲順開路鼓」為本縣「傳統表演藝術」,保存者為「社團法人雲林金聲順古樂協會」。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9、91條暨《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 款至第3款之基準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名稱:北港金聲順開路鼓。
二、分類:傳統表演藝術。
三、保存者或保存團體基本資料:
(一)保存者:社團法人雲林金聲順古樂協會。
(二)地址:雲林縣北港鎮中山南路24號。
四、登錄、認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登錄、認定理由:
1、具有藝術價值:
(1)技藝純熟、氣勢磅礡。
(2)曲牌豐富結合各種傳統樂器。
2、具時代或流派特色:
(1)台灣開路鼓樂先驅、具代表性。
(2)保留開路鼓曲三百餘首。
3、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覷:
(1)北港迎媽祖開路陣。
(2)團隊歷史悠久活力充沛。
(3)已大鑼前導具特殊性。
(二)法令依據:
1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9、91條。
2 、《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 項第1款至第3款之基準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