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雲林縣政府北港文化中心家湖廳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案,請各立案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本府文化觀光處受理112年1月至12月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案送件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5日止受理送件(以郵戳為憑)。
為辦理「雲林縣政府北港文化中心家湖廳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案,請各立案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本府文化觀光處受理112年1月至12月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案送件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5日止受理送件(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