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養在過去是一種介於婚姻、幫傭以及買賣的行為。貧困的家庭把女兒送到有錢人家換取金錢,另一方面也希望女兒能得到更好的物質生活。不過大部分的童養都不會有好的結局。
這篇文章就是架構在「過繼」這個行為上。在某種程度而言,我們都被過繼著,而這個行為很大的因素在於經濟。不同的是我們選擇主動或者被動,不過大部分我們是無可選擇。
故事主角用回家一個事件,帶出小時後的回憶,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表弟,過繼之後的生活對照主角自己選擇活著的方式,看似自主其實在現實上也是一種過繼,不同的方式同樣的因為經濟因素遠走他鄉。
幸不幸福很難界定,主角同情的對象真的比較不幸嗎?而離鄉背井的主角就真的幸福嗎?一個事件,兩個人都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