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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本縣歷史建築「原北港武德殿附屬建築」所定著土地之範圍並廢止原公告部分事項

  • 發布單位:文化資產科
  • 資料來源:文化資產科

主旨:變更本縣歷史建築「原北港武德殿附屬建築」所定著土地之範圍並廢止原公告部分事項。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等相關規定暨本府110年12月22日召開「110年度雲林縣文化資產審議會(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組)第2次審議會議」決議事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登錄名稱:雲林縣歷史建築「原北港武德殿附屬建築」。

二、種類:宅第。

三、位置或地址:雲林縣北港鎮義民路57號。

四、變正後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建物本體及定著土地面積為146.9平方公尺,建物定著土地為雲林縣北港鎮南陽段21-1地號之部分土地。

五、本府109年3月16日府文資二字第1093801760D號公告之「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建物本體及定著土地面積為146.9平方公尺,建物定著土地為雲林縣北港鎮南陽段21地號之部分土地」之部分廢止。

六、法令依據:符合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5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