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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本縣歷史建築「西螺分局長宿舍」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並廢止原公告部分事項

  • 發布單位:文化資產科
  • 資料來源:文化資產科

主旨:變更本縣歷史建築「西螺分局長宿舍」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並廢止原公告部分事項。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等相關規定暨本府110年12月22日召開「110年度雲林縣文化資產審議會(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組)第2次審議會議」決議事項。

公告事項:

一、歷史建築名稱:西螺分局長宿舍。

二、種類:宅第。

三、住址:雲林縣西螺鎮福興里公正路197巷7號。

四、變更正後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建物定著土地為本縣西螺鎮西螺段751、563-10地號之部分土地。

五、本府101年10月24日府文資字第1017402338B號公告之「歷史建築及其定著土地之地號:旨揭建物座落於本縣西螺鎮西螺段國有地751地號」之部分廢止。

七、法令依據: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暨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5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