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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建國一村及建國二村

  • 發布單位:文化資產科
  • 資料來源:文化資產科

主旨:公告登錄「虎尾建國一村及建國二村」為本縣聚落建築群。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9條暨《聚落建築群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聚落名稱:雲林縣聚落建築群「虎尾建國一村及建國二村」。
二、種類:眷村。
三、其所定著土地之位置或地址:
(一)建國一村:本縣虎尾鎮建國里2鄰20號。
(二)建國二村:本縣虎尾鎮建國里8鄰4-2號。
四、聚落區域範圍劃定及面積:
(一)建國一村:本縣虎尾鎮北平段607地號等46筆及廉使南段1126地號1筆,共47筆土地,面積為164,202.12平方公尺。
(二)建國二村:本縣虎尾鎮竹圍子段12地號等共82筆土地,面積為135,952平方公尺。五、登錄理由:
1.日治時期及國軍來台的空軍發展歷史的見證場域。
2.為台灣少見之散置型眷村,同時建築為庫房兵舍結合增間,極為特殊。
3.為日治時期軍用機場之附屬設施,二戰後延續眷村功能,型態保存完整。
4.具再利用活化之潛力。

五、法令依據: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9條暨《聚落建築群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