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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09年下半年視覺藝術展覽徵選計畫」相關訊息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09年下半年視覺藝術展覽徵選計畫」案:

一、 本案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9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本局展演藝術科。

三、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四、檢附相關申請表件如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