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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鹿港鎮公所「110年藝文展覽申請」相關事宜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鹿港鎮公所為倡導藝文創作風氣,開放「鹿港公會堂」、「鹿港鎮圖書藝文中心」做為交流平台,期能提高藝術創作能量,培養國民藝文素養。


二、旨揭展覽申請期間至109年6月30日截止,相關申請方式,請參閱附件藝文展覽申請海報,或上鹿港鎮公所網站參閱「鹿港鎮公所藝文展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