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村實驗藝廊」申請展覽作業要點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傑出及年輕藝術家與文創工作者創作及展出,以重新詮釋眷村文化,提昇本市藝術及文創實驗精神及潛力,特訂定本要點。

申請資格:國內公私立美術團體、機關、學校及藝術與文創工作者(以下簡稱申請者),均得向本局申請展覽。

申請場地: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村實驗藝廊(1-3號眷舍)。

本要點申請時間為7月1日起至31日止,相關訊息請參考附件,亦可至網站(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項下查詢,或電洽:03-2841866分機603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創影視科-江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