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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圖書館雙和藝廊及臺灣藝文走廊110年7-12月展覽檔期開放申請訊息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

二、展覽地點:該館四樓雙和藝廊、一樓臺灣藝文走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

三、申請方式:請至該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mail至cls@mail.ntl.edu.tw,或寄送至本館企劃推廣組,信封註明「申請110年7-12月展覽檔期」。

四、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檔期安排2至4週,場地維護費每日新臺幣500元整。

五、該案聯絡窗口:

承辦人:程藍萱
電話:02-29266888分機5416
傳真:02-29261087
電子信箱:cls@mail.ntl.edu.tw

其餘應附表格請參考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