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110年金門縣文化局駐縣藝術家申請事宜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金門縣文化局辦理110年「金門縣文化局駐縣藝術家」,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09月30日(星期三)止,完成送件。


二、檢附「金門縣文化局駐縣藝術家」申請要點及申請表(詳如附件),相關申請訊息可至該局網站(https://cabkc.kinmen.gov.tw/)訊息公告─其他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