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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花蓮縣文化局辦理「110年美術館展覽申請暨補助」延長至109年8月30日止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依據「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花蓮縣文化局「110年美術館展覽申請暨補助」延長至109年8月30日止。


二、送件者請於109年8月30日前填妥申請表件(如附件)送達花蓮縣文化局,申請表單請至該局網站(https://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8?page=1)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