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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市文化局「110年下半年表演 藝術活動審查計畫」

  • 發布單位:表演藝術科

一、依據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計畫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檔期及收件期限:
(一)場地:本局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及本市各展演地點。
(二)檔期:110年8月至12月。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https://culture.hccg.gov.tw/自行下載。
四、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五、本市近期將進行「新竹市圖書館興建工程」,因館址緊臨演藝廳,屆時或有工程擾動及停車便利性等問題,惠請審慎評估考量,再行投件為宜。

本案相關事宜可逕洽承辦人:謝淑妃,電話:(03)5420121#310,電子信箱:50222@ems.hc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