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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辦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場館 共同製作計畫」徵選

  • 發布單位:表演藝術科

一、本計畫以公開甄選方式,徵求各種類型與規模之表演藝術優質創作提案,由本中心三場館協助製作並於完成後進行三場館巡迴演出,藉以發揮場館資源整合效益,同時擴大民眾參與、促進臺灣表演藝術之發展。
二、收件期間:2020年12月1日(二)至2021年3月31日(三)止。
(一)專人送達(含快遞、配送):當日18:30前。
(二)郵局郵寄:當日郵戳為憑。

本案相關事宜可逕洽承辦人:郭怡伶,電話:(02)3393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