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檔為110年第30屆兒童美術比賽各類別之得獎名單,各類別參賽者或指導老師可選擇對應組別下載檢視。
二、獎勵:
(一)視各組參賽人數及作品水準,各組分別錄取第一、二、三名及優選、入選若干件。
(二)得獎學生由雲林縣政府頒贈獎狀乙張、得獎作品專輯乙本;有學生得獎之學校贈送得獎作品專輯乙本。
(三)指導學生獲入選以上名次之指導老師(各類項比賽擇最優成績乙件給予獎勵;且限就讀學校教師為主),由雲林縣政府頒給獎狀乙幀以玆鼓勵。
(四)參與本次主、協辦工作人員由雲林縣政府頒給感謝狀乙幀以玆獎勵。
(五)頒獎典禮日期與地點另行公告,請各組獲獎單位及參賽者準時參加(詳情另函通知)。
三、各組優勝作品,斗六地區訂於民國110年6月10日(四)至6月20日(日)於文化觀光處展覽館2、3樓(斗六市大學路310號)展出;北港地區訂於民國110年7月24日(六)至8月11日(三)於北港文化中心(北港鎮公園路66號)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