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美展初審收件日期自110年5月20日起至6月10日止。 二、相關期程、規定與收件方式、日期等,請詳閱簡章(附件)。
一、旨揭美展初審收件日期自110年5月20日起至6月10日止。
二、相關期程、規定與收件方式、日期等,請詳閱簡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