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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1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文件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該館展覽廳檔期採線上及紙本申請,自110年6月1日起至
110年8月31日截止(以寄件日記錄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一)線上申請,請逕至該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
(二)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該館視覺藝術教育
組,並註明「111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二、若有疑問,歡迎電洽02-23110574分機232(第1、2展覽廳
李先生)、分機235(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黃小姐)。

三、旨揭展覽廳檔期申請書請逕自本館全球資訊網
https://www.arte.gov.tw/(場地租用/展覽場地租用)下
載文件或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