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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1年度美術展覽申請事宜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努力創作、展出成果,特辦理旨
揭美術展覽申請作業,對象為全國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及
團體,申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化藝術中
心或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等地。


二、因應近期疫情趨嚴,收件期間自即日起延長至110年6月15
日止,另5月28日前僅受理線上申請,5月28日後視疫情發
展情況回復紙本申請。

 

三、檢送「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相關文件詳如附件)

,或請至該局網站:(https://www.culture.ntpc.gov.tw/最新消息
/活動公告/一般公告/公告修訂「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
申請作業要點」)查詢下載,亦可逕至該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

(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Index.action/教育文化專區/項次63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