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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今起受理翌(111)年度展覽場地檔期申請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展覽場地(展覽室、藝廊),開放供國內藝文團體辦理文化藝術展覽用途。


二、申請及收件時間:自110年6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三、展覽場地租用申請,請依中心官網 https://miaobeiac.org之「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展覽申請須知」流程,完成場
地檔期申請作業。

四、相關申請表格,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