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活動於111年4月11日起至4月25日止受理初選作品收
件,採網站線上報名,徵件對象為年滿20歲(含)以上(民國
9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繪畫創作者,
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
二、其他徵件相關訊息如下:
(一)作品規格:不限創作媒材、主題與技法,限平面繪畫作
品。
(二)獎勵:錄取「璞玉獎」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入
選7名,每名獎金1萬元。另協助得獎者打造個人作品手
冊、畫廊媒合會及薦送參與藝術博覽會之機會。
(三)得獎者作品後續於中正紀念堂、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理巡迴聯展。
(四)活動相關詳情請至主題網站「璞玉發光」
https://artlight.nhclac.gov.tw查詢報名連結網址與
下載簡章(或直接使用本文附件),若須詢問可電洽(03)5263176分機203廖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