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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辦理「112年申請展覽徵選計畫」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1年9月12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網站(https://www.matsucc.gov.
tw/便民服務)下載,或可利用附件,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連江縣府文化處博
物館科。


三、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
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四、檢附展覽申請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