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1年9月12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網站(https://www.matsucc.gov. tw/便民服務)下載,或可利用附件,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連江縣府文化處博 物館科。 三、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 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四、檢附展覽申請表件。
一、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1年9月12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網站(https://www.matsucc.gov. tw/便民服務)下載,或可利用附件,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連江縣府文化處博 物館科。
三、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 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四、檢附展覽申請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