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受理時間自112年6月26日起至7月21日止(以郵戳為 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 務/表單下載/文化類)下載或使用附件,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展演藝術科。 三、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 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一、本案受理時間自112年6月26日起至7月21日止(以郵戳為 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 務/表單下載/文化類)下載或使用附件,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展演藝術科。
三、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 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