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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申請展覽作業要點」與申請書(112年7月31日止受理申請)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旨揭展覽申請自112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受理申請。


二、展覽場地申請書表,可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https://culture.tycg.
gov.tw查詢(下載路徑:視覺藝術/展覽場地申請/申請書
表下載),或使用本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