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部依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規範,敦促文化藝
術事業恪遵勞動法規,以及提升文化藝術工作者認知權益
保障之重要性,業於111年3月21日訂定《文化藝術事業應
遵守勞動法規指引》、《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
之指導原則》等二項行政規則。
二、現委託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辦理旨揭宣導說明
會,並進行實務經驗分享與交流座談。各場次資訊如下,亦可參考附件:
(一)臺中場次
1、時間:112年8月5日(六)下午2時。
2、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衡道堂小禮堂。
(二)臺北場次
1、時間:112年8月19日(六)下午2時。
2、地點:華山文創產業園區-文化部華山小客廳。
(三)高雄場次
1、時間:112年8月26日(六)下午2時。
2、地點: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演講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