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十九屆雲林文化藝術獎-美術獎」各類初審入圍名單,詳如附件。
⭐️初審入圍者,本府亦將陸續發送公文通知,注意事項如下,請配合辦理:
♦️1. 初審入圍不等於獲獎! 請各位入圍者繳交作品原件以進行複審。複審送件規格表與注意事項,請詳閱簡章第8頁~第10頁。
♦️2. 入圍者可本人、委託專人,或以貨運方式交件。
♦️3. 本人或委託專人送件時,請附簡章第27頁「美術獎比賽作品應附資料表(複審)」。
♦️4. 以貨運送件者,除須附簡章第27頁「美術獎比賽作品應附資料表(複審)」以外,
需詳閱簡章第10頁相關規定、應簽署簡章第28頁「美術獎複審送件切結書」,務必並請運送者代為辦理複審手續否則不受理!!!
♦️5. 複審收件日為112年8月26日(六)至112年8月28日(一),敬請初審入圍者於112年8月28日(一)下午5點前送件,逾期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