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努力創作、展出成果,特辦理旨
揭美術展覽申請作業,對象為全國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及
團體,申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化藝術中
心及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申請展出期間為114年全年。
二、檢附「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如附
件),徵件受理收件時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culture.ntpc.gov.tw/最新消
息/活動公告/一般公告/「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
業要點」)查詢下載,或於收件期間逕至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
e服務(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Index.
action/教育文化專區/項次61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