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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辦理114年申請展覽作業

  • 發布單位:展覽藝術科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受理申請展覽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案受理徵件時間於本(113)年6月1日至7月31日,要點及表單請於該局網站「便民服務/補助申請簡章及各項 表單」(https://www.phhcc.gov.tw)下載或利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