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訂定「臺灣工藝之家及資深工藝師照護作業要點」辦理
99年度上半年臺灣工藝之家及資深工藝師災害及意外(救)補助申請,如下:
一、中心推動辦理災害及意外傷害救(補)助作業,自即日起至99年5月25日截止申請。凡符合要件者,請於提案申請截止日 前,填妥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資料,透過各縣市政府,備函逕送本中心申辦。
二、基於政府資源有限及分工原則之考量,本中心辦理災害及意外傷害救(補)助,以不重複為原則,已向其他單位申請者,請勿提出,以免重複。個人急難事實之發生,以不可抗拒者為準,且限事發後3個月內提案,同一事由每年申補一次。
三、本中心「臺灣工藝之家及資深工藝師照護作業要點」中,對第二項次所稱資深工藝師修正為:指從事工藝之專業人士,其年資累計達二十五年以上者,作品並曾獲國家級比賽入選或省(市)級比賽佳作、或縣級比賽前三名以上者。
四、提案人與受助人不得同一人,提案人資格請參考本中心「臺灣工藝之家及資深工藝師照護作業要點」第九項次。
相關網址: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附件:(1)臺灣工藝之家及資深工藝師照護作業要點
(2)災害及意外(救)補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