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113年春節假期,自113年2月8日起至113年2月14日止共計7天,考量慢性病病人回診需要及避免慢性病用藥中斷,對於原預定須於春節假期期間回診之慢性病人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給藥屆滿(用罄)日介於上述期間者,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即113年1月29日)起回診由醫師處方給藥或預領下個月(次)用藥。
公 告
113年春節假期,自113年2月8日起至113年2月14日止共計7天,考量慢性病病人回診需要及避免慢性病用藥中斷,對於原預定須於春節假期期間回診之慢性病人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給藥屆滿(用罄)日介於上述期間者,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即113年1月29日)起回診由醫師處方給藥或預領下個月(次)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