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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觀光景點三級警戒防疫宣導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稿  110.05.25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5月25日派員會同警察局於草嶺、石壁等觀光地區進行三級警戒防疫宣導。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因應目前國內新冠肺炎(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全國疫情三級警戒期間,請遊客防疫優先,避免不必要移動、請勿進行觀光活動,並配合雲林縣觀光景點因應之防疫措施。

 

文化觀光處長陳璧君進一步說明:全台疫情警戒升高到第三級,縣府已同步暫停各遊客中心的服務,並宣導提醒民眾減少非必要活動,請勿進行觀光活動。並於開放型觀光景點出入口處,將設置三級警戒禁止10人以上的群聚活動告示牌,機動性派員勸阻和疏散遊客。

 

並提醒,民眾外出必須全程戴口罩,否則就將開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並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禁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群聚活動。

 

縣府將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警戒標準」進行調整,請民眾及遊客配合落實防疫政策,守護彼此健康,共體時艱,對抗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