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文觀一字第1093810614B號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第5條、第6條、第9條規定辦理。
主旨:檢送「本縣轄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限制及活動注意事項」公告1份,惠請張貼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第9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