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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 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5日生效,詳如相關檔案-公告說明。

  • 發布單位:圖書資訊科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依據交通部110年5月15日交航字第11050062222號函及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辦理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5日行政院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

內容


【轉知】交通部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  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5日生效,詳如相關檔案-公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