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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嚴重特殊性傳染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縣轄管公園、綠地、廣場及綠帶之附設運動場所、體健設施、兒童遊戲設施、涼亭、廁所及類似休閒遊樂設施等,自110年5月22日起至110年7月26日止暫停使用公告乙紙,請查照。

  • 發布單位:圖書資訊科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依據全國防疫因應措施及傳染病防治法第8條、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