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府文資二字第11038217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地方說明會海報
主旨:本縣歷史建築「公有單身宿舍」與「原雲林遊民收容所」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舉辦地方說明會,敬請協助宣傳並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訂於110年12月29日(三)下午3時整於官邸兒童館舉辦旨案說明會。
二、為使歷史建築「公有單身宿舍」與「原雲林遊民收容所」修復及再利用之執行,能符合社區地方需求,舉辦本次說明會,敬請協助宣傳並踴躍參與,以利本府後續推動該計畫相關作業之參考。
三、請斗六市公所及公正里長辦公室協助宣傳週知。
正本:雲林縣斗六市公所、雲林縣斗六市公正里辦公室、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本府行政處、本府財政處、雲林縣衛生局、雲林官邸兒童館、蔡沛辰建築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