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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歷史建築莿桐保甲事務所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說明會。

  • 發布單位:文化資產科

公告字號

府文資二字第1133823661B號

公告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條、第30條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條、第19條辦理。

內容


公告事項:

一、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二、時間: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0分。

三、地點:莿桐村活動中心(投開票所) (雲林縣莿桐鄉和平路41巷45號)

四、聯絡方式: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朱小姐05-5523218或王毓翔建築師事務所盧小姐04-24735385。

五、公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縣莿桐鄉公所公告欄、本縣莿桐鄉莿桐村村辦公室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