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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理113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互助共好類及自主參與類(第1期)獲補助名單及審查委員名單

  • 發布單位:藝文推廣科
  • 資料來源:藝文推廣科

說明:依據旨揭要點第11點規定:基於避免重複補助原則,同一 申請單位之同一案件已獲文化部及附屬機關(構)、財團 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文化部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 計畫作業要點」之經費補助者,不再重複補助。若經查確 實重複取得補助款,將取消補助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