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8年雲林縣政府獎勵『雲林文史研究』論文徵選計畫

  • 發布單位:藝文推廣科

108年雲林縣政府獎勵『雲林文史研究』論文徵選計畫 計畫目標: 為鼓勵國內研究生對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文化歷史、社會地理及人 文發展等相關主題進行深入研究,以保存並建立本土文化,充實本縣文獻史料,特辦理本徵選計畫。

獎勵對象: 凡公私立大學院校碩士及博士班研究生,於完成論文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後,其論文符合獎勵目的者,得向本府提出申請。 獎勵金額:博士論文新台幣貳萬元,碩士論文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獎助名額: 每年以博士班研究生二名、碩士班研究生五名為原則;實際名額依年度預算、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調整之。 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108年8月31日前。 (二) 申請者填妥申請表,於論文口試通過後,檢附正式呈交學校之論文五本、指導教授及其他師長推薦信各乙封,向本府提出申請,採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參加獎勵『雲林文史研究』論文甄選」)。 (三) 提送申請之論文以前二年九月一日至當年八月三十一日完成者為限。 (四) 申請人可上本府文化處網站下載本獎勵計畫及申請表;網址:http://www.ylccb.gov.tw。 (五) 申請案件經本府委請學者專家審議,凡通過審查之研究論文,如需修正時,應提送修正後之論文五本及光碟片乙片交本府文化處,報憑撥付獎勵金。提送期限以當年十一月三十日前為限,逾期者,本府得撤銷獎勵金。 (六) 凡獲得獎勵之論文,基於研究、保存及推廣文化活動需要,應同意授權由本府作非營利性之重製及運用,本府得以不同形式進行研究、推廣、宣傳、數位化、登載網頁之權,不另付稿酬。 (七)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