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文獻」第六十一輯徵稿
舉凡與雲林縣相關之人文、史地、社會、文化等理論、史料田野調查、訪談等均歡迎投稿。內容分類為研究論文、雲林論壇、田野調查、書評。
稿件:(一) 本刊登載以中文稿為限,譯稿請附原文及翻譯授權書。
(二) 來稿請勿一稿兩投,以電腦橫式繕打,請附光碟片及列印稿各一份。
(三) 每篇稿件以不超過二萬字為原則,並附二百字左右之中英文題目、姓名、摘要、關鍵字。題目自訂,不得抄襲他人之著作,文稿內引用文字應詳列出處,且不得損害著作權法。如有違反或不實,作者應負起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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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撰稿格式詳見雲林縣政府文化處網站http://www2.ylccb.gov.tw/
審查: 投稿由雲林縣政府送請外審委員審查,決定刊用與否;無法刊出之稿件,恕不退件,故請自留稿底。
稿酬: 來稿一經採用刊出,按規定致贈稿酬每仟字580元整,並贈當期《雲林文獻》三冊。
截稿時間及投稿方式:
(一)截稿:本次截稿日為108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
(二) 投稿方式:請附作者簡介、聯絡電話、通訊地址、e-mail。
(1)郵寄:640 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圖書資訊科收
(2)E-Mail:ylhg68202@mail.yunlin.gov.tw・電話:05-5523197;傳真:05-5353790
108年雲林縣政府獎勵『雲林文史研究』論文徵選計畫
計畫目標: 為鼓勵國內研究生對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文化歷史、社會地理及人文發展等相關主題進行深入研究,以保存並建立本土文化,充實本縣文獻史料,特辦理本徵選計畫。獎勵對象: 凡公私立大學院校碩士及博士班研究生,於完成論文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後,其論文符合獎勵目的者,得向本府提出申請。
獎勵金額:博士論文新台幣貳萬元,碩士論文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獎助名額: 每年以博士班研究生二名、碩士班研究生五名為原則;實際名額依年度預算、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調整之。
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108年8月31日前。
(二) 申請者填妥申請表,於論文口試通過後,檢附正式呈交學校之論文五本、指導教授及其他師長推薦信各乙封,向本府提出申請,採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參加獎勵『雲林文史研究』論文甄選」)。
(三) 提送申請之論文以前二年九月一日至當年八月三十一日完成者為限。
(四) 申請人可上本府文化處網站下載本獎勵計畫及申請表;網址:http://www.ylccb.gov.tw。
(五) 申請案件經本府委請學者專家審議,凡通過審查之研究論文,如需修正時,應提送修正後之論文五本及光碟片乙片交本府文化處,報憑撥付獎勵金。提送期限以當年十一月三十日前為限,逾期者,本府得撤銷獎勵金。
(六) 凡獲得獎勵之論文,基於研究、保存及推廣文化活動需要,應同意授權由本府作非營利性之重製
及運用,本府得以不同形式進行研究、推廣、宣傳、數位化、登載網頁之權,不另付稿酬。
(七)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