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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推動民主大道藝文表演實施計畫徵件

  • 發布單位:表演藝術科
  • 資料來源:技工工友臨時人員

一、目的

(一)辦理多元藝文活動,提供藝術表演舞台,拓展場域藝文新氣息。

(二)提升民眾參與藝文活動,讓國內外觀光客欣賞臺灣藝術演出,發展文化觀光。

二、申請資格

從事舞蹈、戲劇、音樂、民俗技藝或其他表演藝術活動,且依我國法令核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民間團體或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

三、演出時間與地點

(一)演出時間:1101月至6每週六、日或連續假期期間下午4時或5時開演,演出長度至少60分鐘。

(二)演出地點:中正紀念堂民主大道。

()本處得依季節或天候狀況彈性調整開演時間及地點。

四、演出費用

每場演出費用視獲准演出之內容核給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至15萬元。

五、申請日期

即起至1091123止受理申請

 

※祥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