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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修正發布「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第6條、第8條之1、第10 條條文

  • 發布單位:文化資產科
  • 資料來源:文化資產科

函轉內政部112年1月30日台內營字第1120800809號令修正發布「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第6條、第8條之1、第10條條文

依據內政部112年1月30日台內營字第1120800809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