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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辦理114年度「藝文團隊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表演藝術科
  • 資料來源:表演藝術科

一、為持續推動藝文與生活結合,鼓勵客家藝文團隊之組成與發展,本會訂定「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以提升客家表演藝術品質與精緻度,並推展客家文化藝術與國際接軌。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立案之「音樂」、「戲劇」及「民俗技藝」等藝文團隊。

(二)受理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本補助申請作業一律採線上申辦(本會獎補助系統: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並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1式10份寄交本會審查。

(三)補助項目、資格條件、審查方式及補助金額上限,請參考前述補助作業要點;至,全案預算金額因本會114年度預算尚未審議通過,爰尚未確定。

三、本案公告內容詳如附件,或請逕自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