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雲旭樓(原雲林國中校舍)
- 級別:古蹟
- 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9年08月30日府文資字第0992401539號
- 指定理由:
1.見證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於斗六地區的重要意義,是雲林縣九年國民義務教育的濫觴,為雲林國中最早期師生及雲科大師生之共同空間歷史記憶。
2.為雲林縣設立大學過程中之重要紀念物,與大學校園結合,國中設校、遷校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歷史發展密切相關,具稀少性,視為雲科大設校史前史之意義。
3.RC折版屋頂為六0年代國中校舍之特殊作法,亦為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校舍標準圖之建築形式,是雲林縣首建第一批國中校舍。
-
法令依據:具備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暨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4、5、6項之基準。
-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
- 種類:其他(校舍)
- 地號:斗六市大潭段大潭小段602-2號
- 簡介:民國57年「九年義務教育」正式施行之首年,雲林國中為當時雲林縣新設7處國民中學之一,並設置於縣治首善區-斗六,其歷史象徵意義極具指標性。民國77年因應雲林縣爭取設立「雲林技術學院」,迫使雲林國中舉校遷移。目前位於「雲林科技大學」裡的「雲旭樓及蔣公椰林廣場」是民國57年雲林國中創校時期之遺存。
- 建築特徵:民國55年省教育廳公佈由成大王濟昌教授設計之「教室設計標準圖」,作為民國57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的標準校舍建築圖,而雲旭樓正是民國57年時依照王濟昌教授之標準圖興建。當時標準圖之典型象徵便是摺版式屋頂形式,且標準圖中以三層樓建築興建數量最少。而雲旭樓便是具有標準摺版式屋頂之三層樓校舍建築,具備珍貴稀少性與建築重要意義等價值,且歷經41年歲月考驗(包含921大地震)至今安然健在,是9年國民義務教育及依標準圖興建之校舍典範,更是王濟昌教授的經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