濁水水利發電所
位置:
等級或指定別:縣定
濁水水利發電所位於本縣林內鄉烏塗村,地處濁水溪中游南岸畔平原,是台灣少數構建於田野間的川流式水力發電機組。該古蹟於九十三年二月四日以府文資字第0932400078號函公告為縣定古蹟,古蹟名稱訂為:「濁水水利發電所」
歷史沿革:
濁水水利發電所係於日治時代因嘉南水利會為籌建烏山頭水庫工程急需電源而興建,該工程於大正十年二月開工,而於大正十二年二月竣工發電;當初設計雖為工程暫設機組,但水庫工程完工後仍繼續運轉;昭和四年(1929年)由台灣電力株式會社(台灣電力公司之前身)收購;至二戰後由台灣電力公司接收,由於電力需求殷切,在員工努力維護下,持續運轉迄今。
濁水水利發電所發電用水主要溪流為濁水溪及清水溪,其取水設備全屬雲林農田水利會所有,因此歷年來即根據與水利會訂定之用水契約經營發電業務。
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改隸明潭發電廠牌,更名「明潭發電廠濁水機組」。
雲林縣政府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四日,以府文資字第 0932400078號函公告為縣定古蹟,古蹟名稱訂為:「濁水水利發電所」。
使用情形:
濁水水利發電所使用之水源早先為引用自濁水溪及清水溪之水流,經第一、第二取水口取入後合流於濁幹線,其部分水流即供給濁水水利發電所,並利用15公尺之地形落差,形成川流式水力發電,而經三部發電機發電後尾水,於重興橋下游又匯入濁幹線,以充分發揮下斿五萬公頃農田灌溉之效用。民國九十年元月,集集共同引水工程完工後,其南幹渠道輸水至八卦池(原濁幹線合流處),如集集攔河堰因故無法取水時,才改由第二取水口供水。
設備概況:
- 水輪機、調速機:水輪機採用開放型、佛蘭西氏橫軸、雙動輪、單吸出管式計三部,每部最大出力為950馬力,為配合提高有效落差與效率,並減少穴蝕,於民國六十八年四月,將十片輪翼動輪改為九片;調速機為Voith製造,由齒輪泵產生操作油壓,但因調速機性能及功能不佳,故機組並聯前之速度調整需值班人員在現場操作。
- 發電機:發電機三部為日本奧村電機製造,每部容量625千伏安,勵磁機與發電機直接連結同歩轉動。
- 機組廠房:機組廠房為巴洛克式無樑柱無鋼筋之磚牆結構體,使用年代久遠,民國八十八年九二一大地震後,外牆曾出現裂縫及水車室直井亦有多處裂縫,雖經修補勉強使用,但耐地震強度可能不符法定建築規範,安全堪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