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虎尾涌翠閣
- 級別:古蹟
- 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9年04月02日府文資字第0992400549號
- 指定理由:
1.本建築物為日治時期官方「虎尾郡」所設置之招待所建築,書院造之建築形式,型態十分優美,且為雲林縣少數相關案例之一。
2.館內曾作為二二八事件當地台籍人士集會討論之場所。
3.位於公園邊,腹地周遭環境完整,且該建築為大型招待所,極具有保存與再利用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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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具備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暨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4、5、6項之基準。
- 地址:雲林縣虎尾鎮水源路27、27-1、29、31、33號
- 種類:宅第(日式宿舍)
- 地號:虎尾鎮明正段411、412、414、416地號
- 創建年代:昭和14年
- 簡介:虎尾涌翠閣為官方所興建,為接待官方、軍方賓客的場所,屬於「待賓館」、「貴賓館」、「休憩所」或「會館」、「宿泊所」等建築類型,新發現的棟札上直接以田中鐵太郎郡守之署名,而無街役場、街長之名銜,應可斷定其為郡役所主導之建築物。
- 建築特徵:屬日式木造風格,包含座敷、居間、付書院等,為典型書院風格,以磚砌的連續「布基礎」為主,每隔一段距離開設通風口,外牆為雨淋版的處理,屋瓦為水泥製的仿黑瓦形式,屋頂形式以「寄棟」(廡殿頂)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