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東和派出所 級別:歷史建築 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8年03月04日府文資字第0982400374號 登錄理由: 1.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2、3、4項之基準。 2.本縣派出所廳舍建築總數量不多,本建築完善,為日治廳舍原型代表,型式具備同時期派出所典範,及具有後續再利用之價值。 3.本建築具營造技術且具稀少性(形貌及細部),磚木混合構造特色明晰,入口的切角頂由托架支撐,表現地方特色,並具備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地址:雲林縣古坑鄉東和村文化路137-2號 種類:衙署 地號:古坑鄉東陽段1655-1地號,面積684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