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原土庫庄役場 級別:歷史建築 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府文資字第10024000742號(原公告名稱:土庫舊街役場)、中華民國102年3月8日府文資字第1027401178B號公告更名 登錄理由: 1.土庫地區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築之一,已有七十多年歷史,為和洋折衷式建築,頗具特殊性。 2.為土庫地區日治時期行政中心,為該時期三零年代之風格,具建築工藝價值。 3.為地方居民的共同回憶與重要場地,具歷史文化見證傳承之功能。 4.目前整體建築風貌保存良好,極具再利用價值,對區域發展來說有重大保存活化之意義。 法令依據: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2、3、4項之基準。 變更理由:依本歷史建築之原興建初期及使用尚屬庄役場之使用。 地址:土庫鎮中山路252號 種類:衙署 地號:土庫鎮文化段36、37、38、38-1、38-2、41、44、50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