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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長瓦磘庄集會所

  • 發布單位:文化觀光處
  • 資料來源:文化處




中華民國105年02月05日府文資二字第1053801052B號。
主旨:公告登錄「元長瓦磘庄集會所」為本縣歷史建築。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
一、歷史建築名稱:雲林縣歷史建築「元長瓦磘庄集會所」。
二、種類:衙署。
三、住址:雲林縣元長鄉瓦磘村中央路36號。
四、歷史建築及其定著土地之地號:雲林縣元長鄉瓦磘段685地號。
五、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面積範圍:房屋及土地面積約204.75平方公尺。
六、登錄理由:
(一)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與流派︰為日治時期典型廣間建築。
(二)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庄級集會所之僅有證據。
(三)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地方公共集會的歷史意義。
(四)具建築或技術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價值及潛力︰長期作為居民集會場所使用。
七、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款登錄評定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