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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地政事務所舊宿舍

  • 發布單位:文化觀光處
  • 資料來源:文化處

中華民國104年01月27日文資二字第1047400869B號。)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
一、歷史建築名稱:雲林縣歷史建築「北港地政事務所舊宿舍」。
二、種類:其他。
三、住址:雲林縣北港鎮公民路44號。
四、歷史建築及其定著土地之地號:北港鎮仁和段883地號。
五、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面積範圍:面積69.60平方公尺
六、登錄理由:
(一)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見證日治時期原地政制度。
(二)具建築史之價值:宿舍建築完整,忠實呈現公務宿舍之格局。
(三)與北港登記所連結具整體之再利用價值。
七、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2、3、4項登錄評定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