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歷史建築名稱:雲林縣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
二、種類:衙署。
三、地址:雲林縣斗六市中山路88號。
四、歷史建築登錄範圍:前棟(面臨斗六市中山路)。
五、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前棟建物本體及定著土地面積為335.77平方公尺,建物定著土地為雲林縣斗六市斗六段662-79地號。
六、登錄理由:
(一)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前棟磚造與木構造作法,反映二戰後衙署建築特色。
(二)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前棟為二戰後警政廳舍的建築原型代表。
(三)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見證斗六地區警政發展沿革。
六、法令依據: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暨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登錄評定基準。